不一樣的設計模式——— 重新理解6大原則[外篇]
前言
在23個設計模式后,編程過了幾年,對6大原則的重新理解,也是更簡化更通透的理解。
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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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一職責原則(SRP):一個類或模塊應該有且僅有一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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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封閉原則(OCP):軟件實體(類、模塊、函數等)應該對擴展開放,對修改關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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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氏替換原則(LSP):子類對象應該能夠替換其超類對象并保持程序的正確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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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口隔離原則(ISP):不應該強迫客戶端依賴于它們不需要的接口。一個類不應該被迫去實現它用不到的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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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賴倒置原則(DIP):高層模塊不應該依賴于低層模塊,而是應該依賴于抽象接口。抽象不應該依賴于細節,細節應該依賴于抽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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迪米特法則(LoD):一個對象應該對其他對象有盡可能少的了解,不應該直接與其他對象通信,而是通過一個中介者來進行間接通信。
結
發現理解了,但是寫不出來。以前的理解和現在的理解不一樣,以此為記,多看多思考。